清明節到來之際,從公安部獲悉,2017年,有361名公安民警(含公安現役官兵)因公犧牲,有6234人因公負傷或致殘;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里,全國公安民警共因公犧牲2003人,因公負傷或致殘2.5萬人。(4月2日環球網)
一年365天,就有361名公安民警因公犧牲,幾乎是“一天犧牲一個民警”。在和平年代,這樣一組傷亡數據,著實讓人震驚。又是一年清明節,談起這樣一群時代的英雄,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致敬英雄是必須之舉,但如果僅僅止于致敬,那未必是對犧牲民警的最好告慰。
人死不能復生,再崇高的敬意,也僅是事后精神層面的少許慰藉。或許,我們期望的、更有現實價值的應該是著眼于如何減少民警的死傷率,在工作與民警人身安全之間尋求和諧平衡,讓倒在工作崗位上的民警數量少一些,再少一些。
首先,“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危難面前,他們挺身而上。正如報道所說,在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公安機關搜捕制造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行動中,警方遭遇藏匿高山巖洞的犯罪嫌疑人開槍伏擊,賈巴伍各負傷后失血過多,經搶救無效,壯烈犧牲,年僅34歲。正是一代代公安民警用鮮血和生命筑起了保護群眾安全的銅墻鐵壁,但我們的民警也是普通人,也需要我們的國家和社會去保護。這就需要公安部門不斷加大警用器材投入,改進一線民警防刺服、防彈衣、匕首、頭盔等裝備,提高抗傷害能力;要強化民警的日常訓練,提高執勤能力,在面對歹徒時才能第一時間化解危機,同時確保自身的安全。
其次,工作、生活沒有規律成了民警生活的一般規律,常年加班加點,晝夜工作,導致了一些不必要的悲劇。正如報道所說,2017年因勞累過度猝死在工作崗位上的公安民警有246人,占所有犧牲民警總數的近7成。有1820名民警因長期高強度積勞成疾患職業重病身故。這樣的數據,實在令人惋惜。其實,這些傷害是我們可以避免的,但卻屢見不鮮。這就在警示我們,如何讓民警能夠“苦中作樂”、勞逸結合也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保證公安系統有充足的警力,既能確保民警健康需要的基本休息,又避免不必要的過勞死和積勞成疾;健立健全相應民警維權、心理咨詢、應急處置等特別機構保護民警合法權益,保證民警身心健康等等。
最后,在降低民警傷亡率的同時,也應該做好犧牲民警的善后工作,對家屬的補償與撫恤都應該按照高標準執行。讓犧牲民警的家屬感受到政府的關懷與社會的敬意,才能讓更多人放心把自己的親人交付給,也解了民警工作的后顧之憂。
致敬,為國家人民而犧牲的民警!努力,讓仍戰斗在一線的民警,不再遭受傷害!唯有致敬卻又不止步,才是對逝者的最好告慰。(蘇玳)